摘要
以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加承诺”为主流的现行股权分置全流通股改方案无法很好地解决定价和补偿这两个股改的关键问题,同时也不符合市场化原则,易被操纵,未在“三公”原则基础上,给予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自由选择的权利。本文以基本经济学原理和股权分置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基础,提出以创新金融工具——从流通股中分拆出流通权证作为股权分置全流通股改方案的核心内容,即流通权证价格+非流通股预期价格=普通股市价,有较好的方案实操性和预后性,政策风险小,既符合“三公”原则和体现自愿有选择的法律精神,又有简单易操作,具有灵活、目标单一、变动最小等优点,且对价的确定反映在流通权证的市场化定价的博弈过程中,可减少内幕交易的可能性。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64-68,共5页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