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人以“观”具有观政、观德和鉴戒之义。春秋时所重是诗之观政和观志,汉代采诗以观,六朝诗与观无涉,直到唐代,才恢复并发扬了诗可以观的传统,且赋以新义。唐诗之可观,与进士文化有很大关系。诗人有从政机会,也使诗歌回到了现实,发展了观政功能,观志之义也得到了发扬。进士文化还使诗歌突破政教性阐释,使观具有了新涵义:恢复了观谛视、细看的原义,以其能观而能写,提高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发展了观的游览之义,扩大了唐诗的游赏性题材;造就了诗人观察民情风俗的直接性、真切感。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122-126,共5页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