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9日,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发布了“在华领导企业的公司治理”研究概况报告。根据调查发现,在影响企业选择CEO的主要因素中,企业主要投资者推荐占48%,职业经历占5%,职业资格与技能占23%,为人诚实公正占2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衡量候选人资格时,以往所取得的成就仅占2%。目前,企业选择CEO的主要渠道有三个:内部提拔、母公司内部推荐或指派、董事会提名或推荐,所占比例分别为28.21%、45.34%和38.28%,而公开招聘的CEO仅占调查样本的11.8%。另外,48%的固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受访者表示不会考虑雇用外籍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而70.5%的外资企业正在考虑雇用中国经理人管理企业。调查还发现,不同所有制企业在CEO和董事会主席的权力分配上明显不同,国有企业二者是分离的,私营企业是董事会权力集中制,外资企业则是CEO权力集中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是在2005年开始上述研究的,这也是国内第一次以实证方式对公司治理进行研究,调查访问的对象是40多家在华大型知名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执行总裁和首席财务官,区域涉及上海、北京、广州、浙江、山东和安徽。
出处
《董事会》
2006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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