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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让价格的认识误区及价格的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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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误区一 国有股转让价格应与国有股转让的资产评估价格一致 国有股转让价格与国有股转让的资产评估价格有着密切联系,但并非一致,其差异主要表现为:(1)确定价格的行为主体。确定资产评估价格的主体是第三方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而国有股转让价格是通过市场机制达成的,定价的主体是交易双方。
作者 黄晓榕 雷云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6年第11期63-64,共2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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