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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政策摘登(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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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纳入此次试点的地区为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享受政策的福利企业范围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内资企业。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72-7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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