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该房屋的产权属于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某镇林某来信说:我父亲于1954年与其他三位同宗村民合伙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大约300多平方米,并办理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使用证上有四个人的名字和四至,后来有两个人退出,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1972年。我父亲在此宅基地上建造了四间砖瓦房,当时其他三个人都健在,并未提出异议。
出处 《乡镇论坛》 2006年第11S期26-26,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