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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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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开始资金集中管理的改革,对所属的油公司实行统收统贷以及按预算向其拨款的模式;对所属的专业公司实行“内部银行制”。两年的实践证明,新资金管理模式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总公司的资金占用量,优化了公司总体的资金配置,提高了资金的运营效率,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2月15日成立的国家公司。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授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面负责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业务。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1996年第10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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