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好的可居环境,应具有两种要素,即良好的物质条件及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小区规划过程中,根据小区内部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要求,进行空间塑造,其目的是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居住小区的室外空间,可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一个是小区生活中心,即公共空间;一个是组团的院落,即半公共空间;一个是楼与楼之间的邻里半私有空间;最后是楼与楼之间、阳台及底层的独家院子的私有空间。在居住心理及居住行为方面,这些空间功能性质各有不同,因此,空间塑造均应以其环境功能为依托。
出处
《住宅科技》
北大核心
1996年第8期17-19,共3页
Housing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