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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检察改革组织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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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检察改革组织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体制机制,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以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和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更加自觉地接受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断加强司法理论和检察理论研究,努力建立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提供有力指导,保证检察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作者 贾春旺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X期1-1,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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