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伪报、瞒报等手段,大肆进行普通货物和国家禁止的进出口物品的走私活动,这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秩序,而且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正在相互密切配合,依法查处此类案件。仅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自2002年以来,该市检察院共依法审查起诉涉嫌走私犯罪案件13件19人,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11件17人,走私废物案件2件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碰到了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X期27-28,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