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
《税收征纳》
2006年第3期I0011-I00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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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税务,2006(4):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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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管[J].经济管理文摘,20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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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J].会计之友,2006(03B):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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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J].财政监督(财会版),2006,0(2):80-8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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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J].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0(9):19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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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剑文.非法未必不征税[J].中国税务,2006(4):27-28.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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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彦云.收税并非是肯定择校费合法[J].涉外税务,2006(6):83-83.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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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彦云.收税并非肯定择校费合法[J].中华会计学习,2006(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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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沈彤.征税不会给学校乱收费披上“合法外衣”[J].中国财政,2006(4):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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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J].云南教育(小学教师),2004,0(18):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