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无确证嫌疑人的审查是刑事侦查中的难点。对其进行审查,可以排除无辜,缩小侦查范围;发现和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进行侦查讯问和查明案件事实创造条件。审查应遵循实事求是、调查与正面审查相结合、严禁刑讯逼供、允许辩解、以证据为标准等原则,主要应从有无犯罪动机、是否具备时空条件、陈述中有无矛盾和疑点、行为表征、嫌疑人是否为作案人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的方法主要有:正面审查的策略和方法、调查法、分析判断法(包括行为表征分析法、情理判断法、比较印证法、逻辑证明法、心理测试法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33-39,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06年公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审查刑事嫌疑人的难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06SK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