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失地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本文从我国集体产权制度存在的产权残缺、主体缺位、性质模糊和范围不清等特点入手,分析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对失地农民边缘化的影响作用。并提出,正是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残缺,使失地农民无法有效地保护其土地产权,丧失了维护自身利益的第一道屏障;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缺位,使农民丧失了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保障,导致征地补偿价格偏低和征地收益分配不合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界定模糊,使村集体在与国家对决时处于弱势和从属地位,导致征地权的滥用和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在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对失地农民边缘化的影响后,提出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