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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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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作者 张雷 陈赞强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2006年第11期45-47,共3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印]马海发,梅隆主编.诊所式法律教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 2王立民.诊所法律教育:一个源自美国的法律援助实践.法律之星网.
  • 3甄贞.略论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方法.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Z].北京,2001.
  • 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共引文献38

同被引文献47

引证文献10

二级引证文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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