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2006年第11期45-47,共3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