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制度存在着缺乏成本约束机制,学费标准未能体现收益规律、有失公平原则,实行“一刀切”的学费标准、未能体现能力负担原则等问题。改革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制度应采取确定学费调价周期,选择科学、合理的体现收益率原则、能力负担原则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模型,重新确定高等教育定价主体和模式等措施。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第6期104-105,共2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