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坛》编辑部:
最近,媒体报道了几条人大代表被罢免的消息,其中大多数都是因触犯国家刑律所致。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我的心里总不是滋味。这些被罢免的人大代表中,有的是在当代表之前就有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在当上代表之后违法犯罪的。我知道,执行机关要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许可。极少数代表违法犯罪,是否与此规定有关?作为人大代表,应当如何正确认识运用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保障权?
出处
《人民政坛》
2006年第12期35-3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