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州:不合格房屋可拒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开发商通知交房时,30多名购房者集体拒绝收房。目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不具备投入使用条件,购房者有权拒收,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出处 《辽宁建材》 2006年第6期81-81,共1页 Liao Ning Building Material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