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保障体系转轨中存在的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在短时期内尚难形成运转完善的保障管理体系。 (一)社会保险等立法滞后,我国在五十年代初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的许多具体规定已不能适用,至今没有新的法规代替,致使有些地方实际上已无法可依,导致社会保险改革的强制性,规范性较差,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带来困难。 (二)缺乏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决策、协调和管理机构。
作者 乌通元
机构地区 上海市保险学会
出处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6年第5期17-1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