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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修约规则(续2) UDC511.1/2 GB/T 817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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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 不许连续修约 4.1 拟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位数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而不得多次按第3章规则连续修约。
出处 《临床医学》 CAS 2006年第12期86-86,96,共2页 Clinical Medicine
关键词 修约规则 数值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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