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纳税实务疑难问题精解(十八)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21.从福利费中列支的实物奖励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精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从福利费项目中取得的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仅限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同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牛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6年第11期17-18,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