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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四大武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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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的科举,文武并重,其制度多承袭自明制。清代武科比以往任何朝代都完备,分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与文科级别相lq。自顺治初开始下诏举行,“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如文科制”。乡试三年一次,于子、午、卯、酉年的十月(旧历)举行,直隶、奉天在顺天府举行,各省于布政司举行,中试者称为武举人。乡试次年九月(旧历)会试于京师,中试者日武进士。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简朝臣四人为读卷官,钦阅骑射技勇,乃试策文。临轩传唱状元、榜眼、探花之名,一如文科。”所不同者,武科中举者前均加一“武”字,即一甲三名赐武进上及第、二甲若干名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武进土出身。第一甲第一名为武状元,第一甲第二名为武榜眼,第一甲第三名为武探花。逢庆典时,增设恩科,为示区别,子、午、卯、酉年所开之科称为“正科”。
作者 马廉祯
出处 《中华武术》 2006年第12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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