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调整规范了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船舶物权的登记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中一直缺少完整的物权法,在基本民事法律框架体系不健全或缺位的情况下,单由部门法调整船舶物权的有关问题,难免是不完善的。经过多年的酝酿,经过法学界不断地研讨,2005年终于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据报道,《物权法》有望在2006年获得通过。今后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目前船舶登记制度产生定的影响。本文就《物权法(草案)》的有关内容以及物权基本原则,浅析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以期对完善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有所借鉴。
出处
《中国海事》
2006年第5期31-34,共4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