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将干部教育培训的权利义务落到实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中央首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定位.同时表明接受教育培训既是干部应有的权利,也是干部应该履行的义务。这一规定.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要求。
作者 郑仕全
出处 《新重庆》 2006年第11期45-46,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