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为保障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年金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6年第12期20-22,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