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文转发至县)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6年第12期23-25,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