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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可放心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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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6年第10期46-47,共2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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