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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高污染商品禁止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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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务部近日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商务部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新一批禁止类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我国今后也将逐步把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都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
作者 均华
出处 《浙江化工》 CAS 2006年第11期32-33,共2页 Zhejiang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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