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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安保侵权责任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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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责任性质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在人身、财产安全方面依法应承担的关心、照顾和保护的义务。现代立法史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最初由德国侵权法提出,随后在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中也出现了相关规定。
出处 《人大建设》 2006年第1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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