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淄博:进淄施工企业统一施工备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从2007年1月1日起,淄博市将实施统一的进淄施工备案制度,进入淄博建筑市场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在确定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系电话后,到市建筑管理处施工科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在该市辖区内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对进淄施工企业备案,每年1—3月份办理,跨年度工程第二年须重新备案。从2007年1月1日起,凡进入淄博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均应在该市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分支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在该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6年第19期13-1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