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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机制在ESOP中应用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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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的根本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必要条件。在我国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产权在名义上属于国家,其管理职能由企业的实际管理人行使。在这种特殊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制度框架下,由于所有者实际上处于一种虚化的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就无法实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可使各投资主体拥有对企业的监控权和部分利润的索取权,有效地行使所有者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丰富产权形式,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员工持股计划”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士的关注。
作者 王月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06年第10期64-66,共3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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