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北京勘察设计协会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聘用的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依据五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当前协会工作及财力状况现将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聘用的规定如下:一依据《章程》规定.理事、常务理事、监亭组成人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产生。各级人员均颁发任职证书。
出处 《北京勘察设计》 2006年第2期16-17,共2页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 of Beij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