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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该不该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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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芸是今年7月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现在上海一家电子产品销售公司工作。当初决定去这家公司上班时,小芸对这家公司的各方面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迫于就业形势的严峻,匆匆在毕业前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毕业后不久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小芸在该公司工作了5个月以后,觉得自己非常不适合在这家公司工作,因此有了辞职的想法。但是,小芸在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1年的服务期,并且约定若是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对方6000元的违约金。小芸在这家公司工作5个月取得的工资一共还不到6000元,因此,劳劝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就成为小芸的一大顾虑。小芸很想知道,自己若是现在辞职是不是必须交纳6000元的违约金。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处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6年第22期43-44,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Students Care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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