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将一律暂停发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日前紧急发出了上述通知,并提出了7项禁止性规定。这是继今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对电视和广播发出五类电视购物竹日“禁播令”之后,把整治的目标又对准了另一个违法广告重要载体的平面媒体报刊,从而对其广告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
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2006年第11期4-4,共1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