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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和谐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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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神圣职责。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和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坚强的纪律保证,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作者 杨德录
出处 《活力》 2006年第11期8-8,15,共2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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