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关于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时有发生,有建设单位之间的,有建设单位与设计院之间的,也有设计师与设计院之间的,当然还有设计院之间的。从以前没有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纠纷到这些纠纷的出现与解决,充分说明建筑业的相关参与者,不论是设计方还是建设方,著作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同时我们发现,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还存在较大问题,如体系化缺乏、规定较为笼统等。这不利于我国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也与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不相适应,更不利于建筑设计行业独创性的提升。我们应该从实务的角度,分析建筑设计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现状,对建筑设计作品的概念及著作权人予以更多的关注。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88-9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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