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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责任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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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有关税收执法权的规定,散见于税收征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多项法律以及各个配套法规、规章之中。规定虽然很多,很全面,但实际执法中却不易为税收执法人员了解、掌握和执行。实践中,因为对执法权力和权限不够明确而造成的“随意执法”、以权代法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2001年,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工作指导方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主要措施,制定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四个制度,为全面建立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统一标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建立起来的评议考核机制,保证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逐渐成为各级税务部门的一种自觉行为。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14-14,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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