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进一步修改草案,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进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10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的负贵同志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10月25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在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地方已经创办了十多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8期676-67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