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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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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统称“暂行规定》),11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6年第12期12-13,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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