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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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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司法以及证券法理论上,国内外学术界大都认为证券法为公司法之特别法。其基本的理由是:证券法规范的对象除了政府债券外,全部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募集、发行和买卖,此类问题应在公司法中规范。但是如果从公司法和证券法各自的涵义、调整范围、立法宗旨、实践机制来分析,公司法与证券法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
作者 肖喆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12S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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