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即将预算分配给各部门和单位的年度支出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自主使用。从实际看,这种支付制度存在较多弊端,其主要问题:一是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只能依赖各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资金分散支付和储存,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单位资金都有个逐渐支用的过程,在预算资金按期拨付、由各单位分散保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大量财政资金分散在各单位形成沉淀,而财政部门为应付短期资金需求,有时不得不向银行借贷或发行短期公债,从而大大增加财政利息负担。三是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映滞后。因为财政资金大量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难以对财经形势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因此,国库制度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