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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品销价损失进价税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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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是否转出的问题。有人认为削价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商品时已进行了抵扣,因此。企业在削价出售商品时,就应该将由于销售商品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或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和做法。商品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要分清是经营性削价损失,还是非经营性削价损失.
作者 生翠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6年第33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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