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10月中旬,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民因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等罪,接受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一同接受法庭审理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涉嫌挪用公款)、原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涉嫌单位行贿)。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8月至2005年7月案发,陈利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367万元、贪污公款1200多万元、挪用公款11.9亿元。10月24日的第二次开庭进入举证和辩论阶段。两次庭审共历时近15小时,当庭未作判决。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06年第12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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