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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资委规范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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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防止和减少国有资产在企业改制中的损失,无锡市国资委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核销行为。一是规范操作程序。依据相关政策,制定了《无锡市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操作规程》,从严审核,严格把关。企业改制中拟需核销的不良资产,由企业在审计、评估前进行清查登记,中介机构出具不良资产核销鉴证意见,经职能处室派专人现场查验无误后,形成审核报告。二是坚持评审分开原则。要求改制企业的审计和评估分别由不同的中介机构利旦,并与企业无关联关系,增强审计与评估的公正性。三是建立公示制度。改制企业申报的核销材料必须经工会、纪检等部门盖章确认,
作者 王文才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51-51,共1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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