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我国在新发展观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但是从效果来看,很多地方在操作这一政策过程中,遇到了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被很多学者认为是筹资机制的问题。然而,筹资机制仅仅是解决“量”的问题,财政投入也不能仅仅注重“量”,如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率,利用“质”来弥补“量”的问题,才是解决目前我国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矛盾的关键。而这就需要我国财政在进行“量”投入的同时,要进行有效的“质”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