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读者周超来信建议: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与流行,国家采取了一些强制措施,检疫则是其中的主要措施之一。强制表现在: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均须依法接受检疫,逃避检疫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因而检疫是属于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同时检疫工作技术性很强,其检查、定性、处理须以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熟练、准确的技术操作为前提。鉴于动物检疫是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呈请农业部尽快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反映,将动物检疫上升为动检公安。
出处
《中国牧业通讯》
2006年第23期79-79,共1页
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