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天津市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规定》释义(十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上一期,我们请崔平同志对违反《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规定的所给予处罚的规定作了解释,本期则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职责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阐释。
出处 《天津档案》 2006年第10期12-12,共1页 Tianjin Archive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