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疑,即案情和法律的疑惑不清,是刑事诉讼中难以避免的现象,而如何处理刑事存疑问题则体现出一国的刑诉理念、价值取向乃至司法的文明发达程度。但是我国刑诉法中并没有规定解决刑事存疑问题的系统方案,司法实践中对存疑问题的处理异常混乱,从而直接影响了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司法统一以及刑罚权的正当性。在对刑事存疑处理范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立我国刑事存疑处理的原则业已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6期54-59,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