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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质监协管员津贴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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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质监协管员待遇问题,积极支持质监乡镇监管网络建设,清流县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给予乡镇安监站长(质量协管员)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各乡镇安监站长同时为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协管职责,每人每月给予60元的津贴,由县安监局和质监局各负担50%,按季度核发。
机构地区 清流局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6年第11期41-41,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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