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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就应该没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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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人日报》报道,贵州省副省长孙国强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对没有排除安全隐患的单位必须停止生产,并且一律不准安全监督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第二次整改通知书,安全整改没有“第二次”。有的单位.收到安全整改通知书一大把,就是不落实整改.今后,谁下发第二次整改通知书,将追究谁的安全监察责任。
作者 胡苏 胡雯雯
出处 《江苏劳动保护》 2006年第12期23-23,共1页 JIANGSU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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