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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会制度析疑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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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财会制度析疑二例姚明安析疑一:以前年度的销售在本期退回时,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按照现行财会制度规定,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销售,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这种处理方法,显然不尽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然而,在旧的会计处理方...
作者 姚明安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经济系
出处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 CSSCI 1996年第10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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